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建标协字第14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会产生大量污水污泥。污水污泥如得不到妥善有效地处理处置,将会形成二次污染。这样不仅浪费大量的能耗,而且富集了污水中有机污染物的污泥还会给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污水污泥采用干化焚烧技术,是有效处理处置污泥的方法之一,但对安全操作具有很高的要求。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工程设计、科研和运行管理的成果和经验,并借鉴了国内外的相关标准。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污泥接收分析鉴别和贮存、污泥干化焚烧系统、公用工程、环境保护和劳动卫生及运营管理。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推荐给工程设计、建设及管理单位使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城市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 CECS/TC 8 归口管理,由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市煤水路200号,邮编:200940)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