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天津市京滨供热有限公司、保定高碑店市隆创热力中心和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职业学校燃煤锅炉等3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
天津京滨供热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华北督查中心于12月16日调查发现,燃煤供货方出厂全硫含量煤样检测结果与该公司送检煤样检测结果差距较大,华北督查中心现场提取燃煤煤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天津市《工业和民用煤质量》(DB12/106-2015)地方标准。武清区环保部门对天津京滨供热有限公司燃煤超标行为按最高限罚款5万元;对检测不合格的燃煤进行封存、清退,并要求企业终止现有合同单位燃煤供应,重新购置合格燃煤;对天津京滨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人停职,调离现岗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由环保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工经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区所有燃煤锅炉企业燃煤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合格煤质严格依法查处。
12月17日,华北督查中心对高碑店市隆创公司集中供热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煤质不达标、未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闲置未用、锅炉烟气直接排放、厂区烟尘无组织排放等环境问题。该项目为高碑店市集中供热工程,于11月15日基本完工,但部分监测设备未能及时安装到位。高碑店市环保局于11月28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罚款5万元。由于涉及供暖,未采取停产措施。目前,河北省环保厅已责成高碑店市环保局对隆创公司自2015年12月18日起按日连续处罚,要求高碑店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隆创公司的废气排放加强监测。2015年12月21日,保定市对高碑店市政府进行了约谈,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处罚到位,并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开展大排查。
12月9日,华北督查中心、河北省环监局督导组和衡水市督导组在督导检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过程中,发现该县职业学校(实名为武邑县职教中心)燃煤锅炉未采取有效除尘脱硫措施,冒黑烟现象严重。12月10日,武邑县环保局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12月16日,其茶浴燃煤锅炉已拆除,其余2台取暖锅炉已停用,正在安装脱硫除尘设备。目前已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强化应急响应措施,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欢迎人民群众和广大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