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了解到,海南省在水资源开发与保护“齐步走”的前提下,打出一套“组合拳”。如加强水环境监测,全省水环境监测指标由原来的44项增加到133项,并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对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编制全省水量分配方案、农村及农业用水定额、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控制管理规划,并对全省取水户进行核定和年审;推动水资源综合利用,修建8座大型水库,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水,并将灌溉、防洪和发电相结合。
组合拳之一:加强水环境监测
河流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可在线传输
海南省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多条河流流经不同行政区域,是沿岸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水源。其中,南渡江流经白沙、澄迈、定安、海口等市(县),全长333.8公里,被称为海南的“母亲河”。
在南渡江边旧铁桥附近,有一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2011年3月建成使用。南渡河铁桥站负责人介绍说,建站两年多来,南渡江水质一直保持稳定。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看到,铁桥站内,五六台设备同时工作,每隔4小时,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就会对南渡江的8项水质指标进行检测。此外,还有水温、浊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信息。
据了解,这个监测站配有集成系统、控制系统、辅助设备及采水装置。其中,水质在线分析系统具备自动采样、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及传输功能,每周向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送上一周的水质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南渡江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
据介绍,这样的自动检测站在南渡江龙塘水源点还有一个,能自动进行11项指标的检测。海口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除了自动监测站外,环保局还经常进行人工取样,监测每一条江河湖沟。在旅游景区、高尔夫球场、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敏感地段,还采取打地下井的方式,监测地下水水质。
组合拳之二:严管城市污水排放
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污水处理与再利用并重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污水处理量急速增加。然而,由于部分排水单位和个人法律和环境意识薄弱,乱排污水、雨水和任意接驳城市排水与排洪设施的现象较为普遍,公共排水设施被占压、迁改、堵塞、损坏、偷盗等情况屡禁不止,长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对此,海南省在城市污水处理和利用方面实行严格管理。以三亚市为例,三亚市已研究通过《三亚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市污水排放进行严厉管控,从源头管住把关。
《办法》提出,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排水应当坚持雨污分流原则,污水处理坚持收集、处理和再利用并重的原则。
针对已经实施雨污分流排放的区域,禁止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相互混接,以及污水管道直接接入排洪沟、河道、海岸。尚未实行分流排放的区域,三亚市主管部门正在编制相关改造专业规划和计划。在城市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区域,排水户应当按照规划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由污水处理企业集中处理。
据了解,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相关,排水户需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组合拳之三:加快工程设施建设
完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水质监测体系
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对此,海南省加大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建设投资。据了解,截至目前,海南省已建成并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36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107.69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建成乡镇人工湿地52个,年处理污水能力1062万吨。2012年,海南省安排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9个,完成管网铺设183.6公里,增加日处理污水能力4.8万吨,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5.7%。
以海口为例,2012年年底,海口市出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海口市将以水资源执法为保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景观建设,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有效控制水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使2015年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同时,海口将投入1400多万元,启动水质监测体系一期建设工程,并计划明年建成新的水质检测实验室,对106项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
目前,海口市已经对城市供水实行24小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海口市出厂水和城市管网水的水质综合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9%以上,是国内水质最好的大中城市之一。此外,海口市卫生监督部门和疾病防控部门每月还会对全市水源地、自来水公司、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对水质进行抽查,确保出厂水和管网水安全可靠。
组合拳之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启动集中供水项目,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1%
海南省水务厅审批办公室最新汇总数据显示:2012年,海南省投资两亿元建成25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3万村民的饮水安全问题。至此,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1%,同比增长5.2%。
2012年,水利部批复海南省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惠及27万人。对照既定目标,海南省水务厅与各市(县)水务部门共同选定51处投资规模较大、且连片集中的供水项目,通过审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海南省水务厅采取多项措施保证饮水安全。包括明确市(县)水务局长为项目法人代表,与水务厅签订项目责任书;启动约谈机制,对不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的市(县)水务局局长进行约谈;举办4期村镇供水管理人员培训班,涉及农村饮水安全政策、水质化验技术、机电管道操作规程等内容,共有500多人通过培训考核并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