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温州推“河长制”整治水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749

听过市长、县长、局长、班长,可你听过“河长”吗?最近,浙江省温州市为了创新河道管理模式,大力推行“河长制”,并在每条垃圾河、黑臭河的河岸边竖起“河长公示牌”,明确河道责任人。

今年2月下旬,因网民“悬赏20万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温州水污染问题被频频曝光,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面对舆论的呼声,温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垃圾河、黑臭河行动,并立下军令状:在年底之前整治到位!

记者昨日在温州市区仰义街道丰门河边看到一块新立的公示牌。公示牌正面内容丰富,不仅有“河长”名字,还有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牌另外一面明确标明:“河长”的职责是负责治理或保护某一条河流的水环境。

温州市下辖的苍南县,设立了四级“河长”管理体系,这些自上而下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县长黄荣定为全县总河长,对全县河道总负责;乡镇长为一级河长,对乡镇辖区内河道负责;社区主任为二级河长,负责辖区河道治理的相关日常事宜;村长为三级河长(段长),负责河道保洁。目前,苍南已有123条河道明确了三级河长。

“垃圾河、黑臭河治理离不开市民的积极参与,竖立‘河长公示牌’一是落实每条河道的责任人,二是接受社会监督。”温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之前由于责任不明,市民发现垃圾河或黑臭河后不知向哪里投诉或是投诉无门,有了“河长公示牌”后,市民就可第一时间向“河长”举报,以便及时解决河道污染问题。

这个月内,温州市600多条黑臭河和垃圾河岸边都要陆续设起“河长公示牌”。不落实“河长”的河段在本月底“两河”督查考核中要扣分。当地业内人士称,“河长制”明确了水污染防治责任制,有利于调动行政和经济资源,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河道综合整治。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