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国库处获悉,2012年江苏省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额达21.36亿元。江苏省征收的排污费总额已连续12年名列全国第一名。
自动监控数据与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有机结合,是江苏省足额征收排污费的有力保障。江苏省各地坚持以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自动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和国家规定的物料衡算法数据为依据并相互验证。
为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排污收费,江苏省加快实施对火电厂脱硫脱硝“末端监控”、“工况监控”、“烟气流速、流量、排放总量监控”三位一体的全面监控,从而确保自动监控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的真实、可靠、可用。
同时,江苏省要求各省辖市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力度,每年稽查企业数必须达到全市征收户数的2%或200家(次)。2012年,全省全面开展了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对所有火电厂(包括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钢铁厂及部分重点企业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稽查,共稽查企业180多家。通过稽查,全年共追缴排污费近5000万元,仅南京市就稽查追缴了1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