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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罚单一年开出1.8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骆倩雯  浏览次数:5062

1月7日,环保部门通报了2015年全市环境执法情况。2015年一年,全年共处罚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12520起,开出共计近1.83亿元的罚单。2016年,环境执法将对重点行业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市环境监察部门以改善空气质量为中心,共排查污染源单位62300余家。

2015年全年,全市共立案处罚固定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3495起,处罚金额达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9%和93.4%,其中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1937起,处罚金额4404.23万元;全市共查处各类移动源违法行为9025起,罚没金额达2652.46万元。

一年下来,全市环保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利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限产停产等新措施,从严查处298起违法行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起、按日连续处罚4起、责令限产停产2起、查封289起,大兴、房山、通州、朝阳、丰台等区查封了一大批无治理设施的燃煤小锅炉、汽修喷漆房和家具、粉尘行业配电箱等生产设施,起到立即止排的作用。

此外,对水和生态环境类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也没有放松执法,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81起,处罚金额达7202.74万元。具体的案例包括:对通惠河沿岸进行了全面排查,对5个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对1个建设项目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联合多部门整治非法砂石场“顽疾”,解决了朝阳区35家砂石场环境污染顽疾,还解决了昌平、顺义、怀柔交界非法砂石场环境污染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京津冀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在首次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京津冀三地环境执法部门启动了这一机制,按照统一方案开展了联动执法行动。

2016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在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污染源划分为重点、一般、特殊三类,采取差别化抽查监管措施。

同时,环境执法还将集中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在大气方面,一季度以采暖季锅炉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为重点,二三季度以家具制造、印刷、汽修、汽车制造、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四季度以燃煤污染为重点。在水环境方面,贯彻落实2016年新的排放限值,二季度以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尤其是进入夏季后以垃圾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及粪便消纳设施为重点,三季度以排入地表工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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