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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子废物回收系统初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0  来源:清华CIDEG   作者:张超  浏览次数:7083

“禁入垃圾箱”欧盟电子废物回收系统初探

资讯科技的高速发展给人类带来舒适与便利的同时,相关电子与电气类产品的废弃物却与日俱增,为诸多环境问题埋下了隐患。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一直是各国政府废物管理领域面临的重点问题。对此,欧盟大力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将安全回收、处置电子产品的责任,转交给电子产品制造商,在电子废物回收领域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相信大家都见过图中“禁入垃圾箱”符号,其标示内容为一个打叉的带轮垃圾桶,这一图标普遍适用于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上,用以警示该设备“禁入垃圾箱”的法律规定,要求当最终用户打算丢弃此产品时必须将该产品送到适当场所,不可与其它生活垃圾一同丢弃,以进行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从而在节约了自然资源的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环境污染的产生。

电子废弃物的定义与管理

欧盟的电子电气废弃物管理,是以1988年由瑞典隆德大学的ThomasLindhqvist教授提出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xtendedProducers’Responsibility,EPR)为基本原则,并至2005年颁布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Directive,WEEE)为体系发展成熟的标志,而正是WEEE法令规范了“禁入垃圾箱”的符号。依据欧盟法律规定,“电子电气设备”(EEE)指的是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则指的是按照欧盟第75/442/EEC号指令第一条(a)款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在产品抛弃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

生产商承担回收费用与回收责任

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正式开始实施WEEE指令,要求所有电子电气设备生产商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指令范围WEEE指令案适用于以下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器械,自动售货机等。

电子废弃物管理的升级

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就启动了修订提案,于2012年通过。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定了两个最高回收目标:指令生效后4年,欧盟成员国每年须收集投入到本国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平均重量的45%的报废产品,指令生效后7年,各成员国的收集率要达到65%。二是扩大了产品范围,力争涵盖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例如太阳能光伏板、含臭氧消耗物质的设备以及含汞荧光灯,在本立法生效6年后,这些物质将必须被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三是提高EEE产品生命周期内所涉及的所有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如规定了零售商的收集要求,在销售电子电气设备的零售商店至少400平方米范围内,零售商应负责免费收集终端用户产生的少量报废产品。

WEEE指令及“禁入垃圾箱”符号是欧盟认识到WEEE设备和电子废物管理的问题的存在而编制的导则性规定及象征性符号,其充分地整合了企业的环境责任、政府的产业监管及公众的环保参与,在电子废物管理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各国废物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张超

毕业于南开大学及瑞典隆德大学,获环境管理与政策专业硕士学位,并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北欧亚洲研究中心交换访问,原就职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现为清华公管学院2016级博士生,清华CIDEG助研,研究方向为:全球环境治理,废物管理政策及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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