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扔垃圾是不文明行为,但随处倾倒大量危险废物,就是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了。王某、宋某将盛有有毒物质的废弃油漆桶随意倾倒,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经审查,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两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3月30日,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在松江区新桥镇九新公路附近发现大量被人倾倒的不明液体,现场气味刺鼻,倾倒物质总量高达3920千克,面积近12平方米。经进一步检测,该污染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12(染料、涂料废物),具有毒性和易燃性,是危险废物。倾倒现场的空气中也检测出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有害气体。
环保局迅速向松江区新桥派出所移送了案件相关情况,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与王某。随着宋、王两人的到案,3吨多危险废物的来源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自2015年年底开始,王某承包了某公司的垃圾处理事务。虽然公司的大部分垃圾都是纸板,但由于王某要垄断公司的纸板回收并靠其赚钱,他还会帮公司免费处理油漆桶垃圾。
宋某自己有一辆货车,每月按王某的需要帮其运送垃圾,王某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3月份,公司交给了王某一批废弃油漆桶让其处理。据宋某供述,废弃桶内的液体呈现透明或白色,有些甚至发黑,散发着刺鼻的化学制品味。王某关照宋某找个偏僻的地方处理。凌晨4点左右,宋某将一车的油漆桶随意地倾倒在新桥镇马汤村路边。
王某、宋某两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日前,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两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