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关注 » 环境监察 » 正文

未按规定处置废油漆桶 三亚三家船舶维修厂被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三亚日报   作者:李晓刚  浏览次数:6746

10月12日,三亚市生态环保局分别对位于南边海渔村的三亚永裕船舶维修厂、海南洛源游艇服务有限公司和三亚南海昌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以上三家船舶维修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

据介绍,以上三家船舶游艇服务维修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均分别存在将沾染油漆的废油漆桶露天堆放,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船舶冲洗、刷漆的过程中,未采取相关防范措施,致使废油漆流失至内港;未将废机油、废油漆、沾染油漆的废油漆桶依法交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油漆、沾染油漆的废油漆桶均为危险废物。

三亚市生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三家船舶服务维修公司都没有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

此外,三家船舶服务维修公司都没有采取相关防范措施,致使卷扬机的废机油渗漏的行为违反了“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

针对以上情况,三亚市生态环保局责令以上三家船舶服务维修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逾期不整改,拟将对每家公司合并处罚20万元。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