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技术中心 » 技术专题 » 正文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及辨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14  来源:危废鉴定利用   作者:陈小亮  浏览次数:13878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是指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方法或导则,对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分析测试和论证,并形成客观分析测试数据的过程。它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环节,对于推进工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仍是危险废物管理中较弱的一块,在口岸查扣的疑似固体废物物品的判定方面应用较多,工业源废物鉴别方面应用较少。事实上,鉴别的作用还并未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充分体现出来。废物产生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或者由于缺乏对危险废物的认识,往往将一些固体废物甚至危险废物作为副产品,或者将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可能导致现阶段我国危险废物底数严重不清。因此,分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其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我国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我国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见图1。

首先要判断待鉴别的的废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其次,只有待鉴别废物满足固体废物的范畴时,才能进一步利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再次,如果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再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来判断。最后,如果废物不满足上述情况,但当其进行不适当的运输、贮存和处理处置,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能造成有害影响时,可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该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2、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问题分析

2.1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判断

目前判定待鉴别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依据是固体废物法中的法律概念和《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中的原则,见图2固体废物判别流程图。

对于企业主动申请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情形,待鉴别物品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是较易判断的。企业申请包含的一个前提是物品对于企业来说是无价值的,属于废物,鉴别的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其属性,确定其管理范畴。较难判断的情形是当物品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时,产生单位可能对于某物品是否属于废物或危险废物存在异议。产生单位倾向于认为对于企业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即可视为副产品或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例如某化工企业将清洗后可回收利用的废包装桶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但实际上一些废包装桶是盛装危险化学品或沾染了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41-49废物,是指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容器。

事实上,几乎所有固体废物都可找到合理的利用方式和途径,具有经济利用价值甚至较高经济价值并不是固体废物的本质特征,也与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只是决定固体废物流向和处置利用的动因,但需注意的是,对于企业来说不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肯定属于废物。待鉴别物品是固体废物还是副产品需把握以下几点:

(1)物品是有意产生还是无意产生。若该物品的生产目的明确,或有围绕其生产流程的控制措施,或有其质量标准和规范,则可以视为副产品,否则可能属于固体废物。

(2)需要把握物品的社会属性,即需要考虑行业的通行做法和市场需求,产生量很大、有稳定市场需求时就不能判为废物,反之则可能属于废物。例如某化工企业在乙烯利生产过程中产生盐酸,其质量控制标准按照我国化工行业《副产盐酸》标准执行,按照物品是有意产生还是无意产生盐酸应属于副产品。但随着市场的变化,副产盐酸目前已失去了市场,丧失了原有的经济价值,因此该副产物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属于HW34废酸。

(3)物品归入副产品还是固体废物具有相对性。例如裂解石脑油、轻柴油等生产乙烯的过程中,伴随着C5馏分和异戊二烯产生,若此分离后的混合物用作C5或者异戊二烯的生产原料,则不可视为废物,因为生产C5或异戊二烯的原料本身就为混合物,并没有严格的组分比例标准,但若其仅用作一般燃料则应视为HW08废矿物油。再如精对苯二甲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残渣,若企业自用于生产聚酯多元醇产品,则可以不视为废物,但若企业将其转移给其他企业利用,则该氧化残渣对于产生企业应视为固体废物。

2.2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判断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表的组成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废特征简述及其危险特性。固体废物是否列入名录需通过对固体废物产生的行业来源、产生环节与工艺、所使用的原辅材料MSDS等分析来查询危险废物名录列表。查询方法为:首先按废物产生的行业来源来比对,然后查询非特定行业,查询过程需把握废物产生的环节与工艺,将其与危废来源特征进行比对分析,对于工艺复杂的情形,可通过专家论证会咨询相关行业专家。例如关于某化工企业脱模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液的危险特性鉴别,生产工艺为:利用庚烷、二氯甲烷、石脑油等基础原料,与表面活性剂等添加剂,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在反应釜搅拌混合均匀,生产相应的产品。洗涤液产生于产品切换时反应釜的清洗过程。查询《国名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专项化学品制造行业,行业代码为2662,然后查询危险废物名录中266行业的危险废物,发现该废物未列入名录,再查询900非特定行业,发现该废物符合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的特征,废物代码为900-007-09。再如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废催化剂危险特性的鉴别,废催化剂主要组分为Al2O3,含有少量的镍、钒、铁等重金属化合物。该装置属于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查询行业来源废催化剂未列入名录,再查询非特定行业,该废催化剂也未列入HW46含镍废物。原因是HW46含镍废物指的是报废的镍催化剂,而该废催化剂中镍的组分较低,不是新鲜催化剂的活性组分,且主要由原料渣油中的重金属沉积而产生。因此认为该废催化剂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需进一步开展分析测试鉴别其危险特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形成一产多业格局的大型企业,不能简单地按企业注册的行业来查询废物是否列入为危险废物名录,而是需要针对废物产生的工艺和环节,具体分析该生产装置所属的行业,再根据此行业来源来查询危废名录。例如某炼油为主的企业有炼油下游化工行业的丙烯腈生产装置和氰化钠生产装置,该企业注册行业属于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但丙烯腈装置和氰化钠装置分别属于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2613无机盐制造,因此在判断该生产装置产生的废物是否列入危废名录时,应当以此生产装置所属的行业来查询危废名录。

2.3开展分析测试

为判段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多数情况下需开展废物分析测试工作,而分析测试的关键在于确定样本的检测指标和样本数。《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中规定了固体废物采集的最小份样数、采集原则、检测结果判断方法等,对于生产工艺运行稳定、废物性质稳定的情况,据此是比较容易确定物品的检测指标和样本数的。但当废物性质随工艺变化较大时,该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有效性将受到限制。例如某污水处理厂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接受了周边地区部分化工废水,其生化处理污泥属性从分析测试结果来看,不具有相关的危险特性,但生化污泥的危险特性受进水的影响较大,当化工废水比例上升或者其毒性物质浓度较高时,生化污泥的属性可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此外,企业出于节省成本的目的,往往与管理部门纠缠于检测指标和样本是否过于严苛的问题上。例如,当对废包装桶的危险特性进行鉴别时,企业倾向于认为包装桶的性质是明确的,应以包装桶残余物的质量作为确定废物鉴别样本数的计量取样标准,而管理部门可能会认为根据废物的混合原则,这两者是不可分离的,应以固体废物的总重量来确定废物的检测样本数,而后者比前者的样本数往往要多很多。当对含氟污泥或生化污泥这类含水率较高的固体废物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时,企业会倾向于以污泥的干基产生量来确定检测样本数。再如,当废物的全组分分析表明某些毒性物质或重金属离子含量极低,特别是废物产生源分析不能较清晰地反映出某类有害物质时,是否将其和相关指标都纳入检测指标难以确定。

解决上述两类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基础性数据的收集、分析与研究,在掌握大量基础数据的情况下,对于工艺变动较大的情况,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可靠性将会大大增加。

(2)加强对废物危险特性分析方法、检测指标、样本数等鉴别体系的基础性研究。从目前鉴别实践情况来看,检测成本过高和过于复杂,会成为企业确定废物属性的障碍,不利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3)建立完善的专家数据库。专家数据库至少应包括环保部门废物管理方面的专家、行业专家、分析检测单位的专家、环评编制的专家。在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过程中,专家可根据生产工艺、行业情况和检测分析数据等信息来确定废物的检测指标和样本数,并最终根据分析检测数据确定废物的属性。

(4)加强危险废物豁免体系方面的研究。从废物属性的角度,某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但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可能这类废物不应纳入危险废物来管理。豁免体系的研究或规范编制可以指导废物危险特性的鉴别工作,为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提供另一个视角。

3、结语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多数情况下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体现了对固体废物概念和废物管理原则的充分理解,而企业对于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即使通过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认定某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也并不意味着固体废物可以随意处置。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完善在固体废物管理,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中将发挥关键的作用,将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管理的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王琪,段华波,黄启飞.危险废物鉴别体系比较研究[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28(6):16-18.

[2]郝雅琼,于泓锦,周炳炎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现状、问题和对策分析[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1):106-110.

[3]周炳炎,于泓锦,郝雅琼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有关问题的思考[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8):37-39.

[4]沈众.我国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和认定的困境与对策[J].环境保护,2012,(1):74-77.

[5]代江燕,李丽,王琪.中国危险废物管理现状研究[J].环境保护科学,2006,32(4):47-50.

[6]王琪,黄启飞,闫大海等.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现状与建议[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3,1(3):1-5.

[7]周炳炎,于泓锦,郝雅琼等.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有关问题的再思考[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5(11):35-37.

作者简介:陈小亮,硕士,上海固废管理中心工程师,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本文原载于2014年《环境科学与管理》。文章简要介绍了我国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围绕鉴别程序从三个方面总结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经验。对于有危险废物鉴定需求的产废物企业及各地危废鉴定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