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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严管危险废物 消除环境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绍兴网  浏览次数:809

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的铅酸蓄电池,如果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当,极易造成环境污染。日前,绍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单位),联合启动了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废铅酸蓄电池被认定为危险废物。一块废铅酸蓄电池内含74%的铅极板、20%的硫酸、6%的塑料辅助物,如果处置不当,会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而一些违规的回收企业,通常简单地将电池破碎,只回收其中的铅,把较难回收的酸液直接倒掉,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全市范围内铅酸蓄电池经营、使用的单位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的单位。根据整治要求,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处置单位需持有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经营许可证,严禁未取得许可证前开展收集、处置业务;废品回收点要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汽车拆解企业需严格按照商务部门的要求,办理《废旧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严禁超范围收集、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机动车维修企业或个人需严格按照交通运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场所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并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置;电动车维修点、销售点、蓄电池批发点等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单位或个人需依法开展各项业务,严禁将维修过程和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单位需向交通运输部门申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严禁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

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收集、运输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倾倒蓄电池电解液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可通过公安“群蓝星微动力”微信公众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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