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
每年初,结合上年度危险废物审批量、转移量以及环境统计等数据,认真审核各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种类和数量,及时掌握年度数据,为日常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是严格执行转移审批制度。
充分发挥固体废物转移审批“闸门”的控制作用,坚决把“无资质、无处置能力、无手续”的转移行为拒之门外,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建立企业“一企一档”,详细记录每一批次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完整保存转移资料。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监管。
针对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不断加强其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设施运行监管,规范危险废物入场分析,坚决杜绝低温运行焚烧设施、篡改焚烧温度、压力等工况数据、随意停运活性炭泵、脱酸泵等污染防治设施,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处置能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排放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坚决打击无证经营活动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科学编制《长寿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 使企业明确危险废物管理各项要求及法律法规,确保措施执行到位、投入落实到位、处置安全到位,不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紧紧围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按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