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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前三季度立案1077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文生 任效良  浏览次数:6631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0966人(次),检查企业25122家(次),立案107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32份,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845份,共处罚款5831.07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起。

其中,今年9月的执法情况显示,天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17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3505家(次),立案100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54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1份,其中涉及大气类14起、水类15起、固体废物类两起、违法建设项目类36起,其他14起,共处罚款326.1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

在机动车执法方面,天津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联合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全月出动执法人员615人(次),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3.3万辆,排查建设施工项目内非道路柴油机械95台,排查加油站、储油库75座(次),查处超标车36辆、超标机械6台、超标排放加油站两座。同时,进行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核查1.2万辆。

今年以来,天津市环保系统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10月17日,天津市环保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杜宝明电镀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案、天津市健茂自行车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案、天津市瀚隆镀锌有限公司通过渗坑非法排放污染物案、天津市光泽乳业专业合作社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天津滨海北方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辐照事故造成人员受辐射案、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顺成化工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天津港新香料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博塔伟业(天津)门窗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天津市天达静电喷涂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天津耐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

10月20日,天津市环保局在局政务网站公布了全市已经依法取缔的148家小炼油、印染、农药等“十小”企业名单。公布的天津市“十小”企业取缔情况明细表中详细列举了148家取缔企业所在的行政区划、行业、企业名称、取缔完成时间和取缔情况等。

其中,排在表中第一个的是已经依法取缔的津南区郝新智炼油加工点。对这家企业的取缔情况,表中注明,2016年8月16日,津南区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郝新智炼油加工点从事废机油蒸馏过滤提炼柴油的经营活动。

企业负责人承认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认购并处置废机油,且承认从2015年12月开始经营至今,共处置危险废物100吨。这一炼油加工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津南区环保局于8月22日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津南分局现已立案侦查。

据了解,今年内,天津市还将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对“十小”企业进行再排查,严格执法,确保依法取缔到位。

(原标题:天津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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