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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要变“邻避”为“邻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飞  浏览次数:7234

近日,住建部、发改委、国土部和环保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一半(50%)以上,并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也有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持续增长,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部分生活垃圾没能得到有效处理。有些地方出现所谓“垃圾围城”的局面。

但同时,不少人并不希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在自己家门口。一些相关项目建设,陷入了“项目上马、遭到抗议、而后下马”的循环。

因此,此次《意见》中就提出,要建设邻利型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那么,《意见》给出哪些措施来“利邻”,来打破“邻避效应”让邻居不再躲避?

2015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已达56.1%,全国656个城市创造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80%。但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在持续增长。持续大量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尽快被收集清运和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成为保障城市运行、保障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表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一方面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它也具有占地较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利用等特点:“现每个城市的垃圾必须处理。一是填埋,最早做堆肥,之后有焚烧。它(焚烧处理)好处是用地省,处理快,减容多,环境影响小。对于人口密集、特别是土地稀缺(的地区),它解决垃圾围城,又增加能源供应。”

从1988年深圳清水河垃圾焚烧厂点火运行以来,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已有近30年历史。据统计,2015年底,我国设市城市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20座,焚烧处理能力21.9万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三成多。装备不断成熟,设施运行日趋稳定,产业链条和建设运行管理模式也已形成。

但周宏春也指出,部分垃圾焚烧厂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加之二恶英污染被人为放大,引发邻避现象,一些城市的垃圾焚烧项目陷入“上马—抗议—下马”的窘境:“垃圾运输车噪声和臭气;有些地方垃圾焚烧厂选址过程公众不知情、信息不透明;影响周边的房价上涨;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一些地方)排放选择性达标。现在出现的情况是,上马、抗议、下马。”

杭州一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周边村民也曾提交联名信,反对该项目建设。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主任张束空介绍,当地通过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工作,更广泛听取“邻居”意见,保证建设标准等做法,获得理解,项目在2015年4月14日正式开工。

张束空表示,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稳评、项目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报批程序,均到位。一切都是在依法的这样一个步伐。分批组织周边居民4000多人,到国内比较先进的垃圾焚烧厂参观。当然这样一个项目必须按照高标准(建设)。

张束空特别强调,要尊重周边居民的权利、情感、情绪。不仅如此,张束空表示,项目建设要和周边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做到有利于邻:“420份问卷,其中,支持和有条件支持达到98.81%。我想说,这里面多数是有条件支持。在回馈于社会回馈于民方面,杭州制定了相应政策。其中一项很明确,从2017年开始,生活垃圾输出城区向输入城区,按75元/吨交纳环境改善专项资金。还有一项,就是产业的扶持政策,这都是持久性的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就明确,要加强焚烧设施选址管理;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加强监管、接受公众监督。

那么,什么是“邻利”,要怎样做才是“邻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介绍:“比如,垃圾焚烧厂有电、有水,可以给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有一定优惠一定补偿。另外,用工业项目建设可以把地区的经济带动、环境做好,让老百姓有更多就业。规划相应工业园,让大家可以在一起,建设以后可以给周边居民带来好处,形成共享的机制。”

《意见》指出,要变短期补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变“邻避效应”为“邻避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除了建设“邻利”型项目外,《意见》还明确,要建设高标准清洁焚烧项目,选择先进适用技术,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严控工程建设质量。

杨海英表示,在技术选择、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推进园区建设。这种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主张包括填埋厂、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静脉(项目)。动脉带营养、带血。废物要从静脉出来,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在老百姓经常有所担心的污染物排放方面,《意见》也明确,焚烧炉必须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于不能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设施,要及时整改,确保达标排放;对故意编造、篡改排放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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