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发生,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江西省吉安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于8月中旬至11月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废弃厂房、坑塘、废弃矿井及其他隐蔽场所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地点进行全面排查。
据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危险废物以及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5类涉危废环境违法行为。行动要求环保和公安密切衔接配合,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快查、快罚、快判,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依法、合规、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对45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13家,查封扣押两家(件),停业关闭两家,发现涉及非法处置危废的违法线索8个。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及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进行有效查处,已有泰和县对非法使用危险废物作为燃料的6名当事人展开刑事调查,青原区对涉嫌非法处置电子废物的两名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