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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部门联动打击危废污染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文硕  浏览次数:839

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山东省平邑县环保局、公安局近期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平邑县环保、公安两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公安厅《关于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和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医药制造、造纸、涉重金属、机械制造、车辆制造等行业产废单位,同时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以及近两年来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并纳入排查范围;把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废弃矿井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的地点纳入排查范围。

为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危废违法行,平邑县确保“12345”、“110”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公开通报已查实的案件,做到排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

平邑县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次行动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执法检查人员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排除一切干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做到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执行到位。对发现的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问责,涉嫌职务犯罪的,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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