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涉固体(危险)废物既有问题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临环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近期,山东临沂市环保局组织对各县区涉危险废物既有问题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对全市45家涉危险废物既有问题企业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通过考核评估,36家企业达标,5家企业基本达标,4家企业不达标,整体抽查合格率为87.78%。全市15个县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除罗庄区、郯城县、沂水县为90%,兰陵县为66.67%、费县为56.67%、莒南县为23.33%外,其他县区均达到100%。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临沂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整改突出问题,并举一反三,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全面提高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稳定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