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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 投产不足三月涉嫌暗管偷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9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崔凌云  浏览次数:7083

“城关区九州大道天昱凤凰城北侧4公里处的丰泉垃圾焚烧站,自2016年8月以来每天23点至次日9点排放刺鼻性气体,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12月3日,收到该督办清单后,兰州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该问题进行了转办,由市建设局、皋兰县政府开展调查工作。目前已确认问题属实,找到了排放刺鼻性气体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开始全面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涉事企业涉嫌私设暗管偷排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在第一时间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调查的基础上,12月4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建投公司、城关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兰州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周边的污泥集中处置场、肖家窑临时垃圾堆放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现场召开办公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及问责意见。12月5日,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市建设局、市建投公司和城关区政府召开调度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并赴现场督促开展整改工作。12月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整改落实、问责处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安排。

经调查核实,督办清单反映的“兰州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刺鼻臭味气体”情况属实。产生异味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三炉两机处于试运行阶段,生产厂区有异味,主要是厂区内地磅房入口至垃圾栈桥部分路面、厂区西侧渗滤液收集池入口、垃圾池8号卸料口、电梯间、焚烧炉垃圾进料斗渗滤液回流管道、卸料大厅至主控室之间通道产生异味。二是污泥集中处置场在污泥运输、拌合处理过程中由于密闭措施不够严格,导致产生异味。三是肖家窑临时垃圾堆放场由于场地覆盖不完全、垃圾产生沼气等原因,导致产生异味。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邀请专家进一步研判分析异味产生的原因,对相应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由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照项目规划设计标准开展建设、管理、环评等逐项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列出具体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立即对厂区西侧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池8号卸料门、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密闭不严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进行整改;在厂区附近临时租地,设置车辆清洗点,对所有进出车辆,尤其是垃圾、污泥拉运车辆进行全面清洗保洁作业;采取喷洒生物除臭液等综合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异味;由市环保局负责,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烟气等进行全面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正常运行。

二是由市建投公司负责,迅速进行整改。尽快建设2个全密闭拌合场,对所有污泥在密闭拌合场内进行拌合处理,并在拌合场内采用喷雾除臭,产生的气体集中导出燃烧,确保拌和过程中异味不扩散;立即采购密闭污泥运输车辆,确保污泥密闭拉运。

三是由城关区政府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筛选资质过硬、技术成熟、施工精湛的企业,进行科学处理;采取“土膜结合”方式,对垃圾倾倒断面和整个场地覆盖,做雨水防渗;对垃圾场内产生的沼气等气体进行收集,采取导出燃烧方式处理;对调节池进行加盖处理,防止异味扩散。

四是由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城关区政府、市建投集团认真负责,逐项逐节抓好整改,一抓到底,不出现任何差错。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对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肖家窑临时垃圾堆放场、污泥临时集中处置场分别提出工作督查、环保执法和行业监管方面的专项意见。皋兰县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不留任何监管死角和盲区。

同时,市纪委对行动迟缓、督办不力的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启动了问责程序。对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市建投公司、皋兰县政府、城关区政府、市城管委、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市建设局对垃圾焚烧发电厂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对市政行业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

检查中发现,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涉嫌私设暗管偷排,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原标题: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刺鼻臭味气体我市迅速行动查实问题并采取措施全面整改相关责任人被问责相关企业涉嫌偷排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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