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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不力 江阴昆山两市遭“区域限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5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杭春燕  浏览次数:6825

江苏省环保厅12月14日宣布,由于江阴、昆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即日起对上述两市实施环评区域限批,这是江苏省首次针对危险废物处置问题而发出“区域限批令”。

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判断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民生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尺。江苏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指出,生态环境是江苏省全面小康建设的突出短板,必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而近年来,不能得到安全处置的危险废物已成为影响江苏省生态环境的重要隐患,并呈现日益严峻的态势。

“我省的危废主要来自电子、化工等行业。”据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顾明事介绍,2013年以来,江苏各地危废申报产生量急剧增加,而全省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滞后,造成较大环境风险。今年初,省环保厅对各地综合评估发现,徐州、淮安、太仓、江阴、昆山危废焚烧填埋处置能力缺口较大,要求半年内拿出解决方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而截至目前,江阴、昆山两市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记者了解到,江阴、昆山因电子、化工、机械加工等产业集中,危废产生量居江苏全省前列。“但是苏南地区寸土寸金,不少地方对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不积极,再加上‘邻避效应’,都希望能建在其他地方。”顾明事说,由于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处置渠道不畅、处置价格高等原因,产废企业容易产生偷倒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江苏省环保厅的决定,是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产生危险废物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依法作出的。限批期间,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暂停两市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项目除外),这也意味着:除了环保建设项目外,上述两地任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建设项目均无法通过审批。

顾明事表示,区域限批的目的,是压紧责任链条,将保护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传导至地方政府。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履行《环境保护法》关于统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的规定,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江苏省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尽快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奋力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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