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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中国固废网  浏览次数:7232

4.1.4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方案的选择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

4.1.5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超过200m3/d的主要处理单元并联运行的系列数不宜小于2列,关键设备应有备用。

4.1.6渗滤液处理站排放口应按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设置,安装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及计量设备。

4.1.7除完成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主体设计外,还应完成对臭气、噪声、泡沫等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污染源进行控制。

4.1.8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7等的相关规定。

4.1.9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结构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07等的相关规定。

4.1.10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给排水与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3等的相关规定。

4.1.1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采暖通风 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19、GB50189等的相关规定。

4.1.12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防雷与接地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

4.1.13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用电一般为低压(AC380/220V),关键设备如除臭系统、应急火炬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电气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034等的相关规定。

4.1.14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宜采用自动化控制与现场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法。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HG20508等的相关规定。

4.1.15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站区内及道路照明应符合CJJ45中相关规定。

4.2项目构成

4.2.1主体工程

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浓缩液处理系统、除臭系统、沼气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及电气自控系统等。

4.2.2配套设施

道路、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化及安全卫生等工程。

4.2.3运行管理与服务设施

办公用房、控制室、化验室、储药间、库房、机修间和酸(碱)储存间等。

4.3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4.3.1选址要求

4.3.1.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选址的要求应参照GB50187的有关规定。

4.3.1.2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在满足国家现行的防火、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基础上宜设置在垃圾发电厂内,同时应综合考虑与垃圾发电厂主厂房的衔接。

4.3.1.3综合考虑项目当地的主导风向,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源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应满足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要求。

4.3.2总平面布置

4.3.2.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垃圾发电厂整体平面布置,根据站内各建构筑物的功能和工艺要求,结合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并应便于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

4.3.2.2厌氧反应器、储气柜、火炬、输配气管道和其他危险品仓库等的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16和GB/T51063中的相关规定。

4.3.2.3高程布置应尽量采用重力自流方式,减少动力提升以降低能耗。

4.3.2.4易对环境产生危害的二次污染源应集中布置,便于处置。

4.4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4.4.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劳动卫生应符合GBZ1的规定。

4.4.2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宜采用源头密闭控制加集中处置,并应满足GB18485 的规定要求。若采用单独处理,则处理后气体的排放应满足GB14554、GB16297的规定要求。

4.4.3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噪声,应根据声源特征分别采取消声降噪等控制措施,站区噪声应满足GB12348的规定要求。

4.4.4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主要处理单元易泄露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仪与报警装置,并悬挂警示标识,其中:调节池及厌氧系统应安装甲烷、硫化氢等检测仪表及报警装置,污泥脱水间应安装硫化氢的检测仪表及报警装置。

4.4.5各种设备维修时应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严禁开机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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