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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0  来源:中国固废网  浏览次数:7232

4.4.6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撤除或者停止使用。

4.4.7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厌氧处理系统附近用电设备应满足GB50058的规定要求。

5工艺设计

5.1工艺选择原则

5.1.1技术采用原则:先进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及维护方便等。

5.1.2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垃圾发电厂渗滤液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5.1.3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垃圾发电厂渗滤液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1.4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渗滤液处理系统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污泥、浓缩液等污染物,保护生态安全。

5.1.5稳定可靠原则:为提高整个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及可靠性,所有过流介质为垃圾渗滤液的设备、阀门、仪表、管道、管件必须具备防腐蚀性能;所有设备、阀门、仪表、管材必须具备足够的耐压等级、防渗漏等级;设备电机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绝缘等级和防爆等级。

5.1.6综合考虑原则:结合垃圾发电厂对出水及综合利用的要求,考虑深度处理及浓缩液处理工艺。

5.2水量与水质

5.2.1水量

设计规模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状况、环境气候、垃圾收运系统及生活习惯等因素。按以下公式计算渗滤液产生量:

Q=[C/(1-b)]×b+q

Q:渗滤液日产生量,单位:m3/d;

C:设计入炉垃圾量,单位:t/d;

b:入厂垃圾渗滤液产生率,宜取10%-40%,其中气候湿热和夏季雨量大地区宜取高值,气候干燥和夏季少雨地区宜取低值;

q:卸料平台冲洗水、炉渣冷却水等水量,单位:m3/d。其中卸料平台冲洗水量应根据垃圾转运车数量、平台面积和冲洗强度计算,炉渣冷却水水量按垃圾焚烧规模、出渣率和用水强度计算;

入厂垃圾渗滤液产生率的选取还应考虑垃圾焚烧炉的形式及垃圾储存发酵时间。

5.2.2水质

5.2.2.1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有机污染物浓度高,B/C较高具有比较好的可生化性。

5.2.2.2应考虑垃圾发酵时间对渗滤液水质的影响。

5.2.2.3垃圾发电厂渗滤液水质的确定,宜以夏季丰水期的实际测定最大数据为准,在无法获得实际数据时,可参照表1及同类地区垃圾发电厂实测数据合理选取。

5.3工艺处理通用模式

5.3.1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一般由预处理单元、生物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以及附属单元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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