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产生危废的项目环保管理和环评应该如何搞?请看环保部《危废环评指南》(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22  来源:环保部  浏览次数:5876

中国固废网从环保部网站获悉。近日,环保部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研究起草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通过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书(表)提高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以下为文件详情:

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4啊.png

6.png

7.png

8.png

9.png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