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存在这些问题了。”陈剑说,企业进入这个系统后,所有的填报信息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管理部门也在网上进行审批,并随机产生转移联单号。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引入网络电子监管手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固废信息管理台账,能够及时有效、动态跟踪和准确掌握废物流向数据和转运过程中各节点信息,大大提高废物流向跟踪效率与安全性,杜绝使用假联单进行固废非法转移的违法行为,确保固废转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防止了废物非法倾倒及转运情况的发生。
另外,系统还具备智能化的数量分析比对功能,并自带超量预警提醒功能,即时反馈废物转运数量差异信息,帮助废物处置单位尽早调整处置计划,提示监管部门及时关注查管,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日常转移监管的服务性和及时性。同时,结合与转移车辆绑定的智能终端GPS功能,引入车辆行驶轨迹(GIS+GPS)监控,实现转移车辆定位和线路的动态展现,以及线路偏离的实时预警,有效弥补了固体废物在车辆转运过程中的监管缺失漏洞。
环保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违法贮存、转移、处置固废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且最高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是危险废物,且在3吨以上,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污染环境罪,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