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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民政府下达进一步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指导意见:强化固废分类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30  来源:中国固废网  浏览次数:5352

中国固废网从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固废分类管理,提高固废处理能力,防范风险。

文件全文如下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6〕1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固废分类管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

根据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污染者依法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污染者的主体责任;按照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实施固废分类管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

(一)工业危险废物。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对工业危险废物道路和水路运输过程的监管。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的侦查侦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二)医疗废物。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三)实验室危险废物。环保部门加强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所属实验室或检测间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四)汽修行业废铅酸蓄电池。环保部门加强对废铅酸蓄电池危废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单位规范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汽修企业做好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求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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