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洛阳中院依法对另外四名被告邮寄送达了起诉状等法律手续,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对五名被告具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环保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环保局、浚县交通局等部门进行了告知。
7、青岛新天地违法处置危废案:部颁危废许可证首起被吊销案
基本案情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存在未如实记录、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不按核准经营的贮存设施、经营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7条规定,环保部决定吊销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G3702850030)。
案情追踪
2016年6月18日,新天地静脉产业园——这个在当地运行了近十年的产业园的大门被周围村民堵上了。自今年5月以来,就有周围村民在产业园附近聚集,6月份部分村民静坐抗议新天地固废处置公司污染。6月22日,针对群众诉求,莱西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企业对3个焚烧炉的6个重点部位和18个库房自行封存。7月9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刑拘。7月17日,经过多方努力,聚集的村民全部撤离。
2016年6月,华东督查中心责令新天地固废处置公司除医废外的其他项目均进行停产整治。而早在2015年9月莱西市环保局已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立案4起,罚款40余万元。
8、湖南宁乡跨省非法处置危废案:湖南省首起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6日,湖南省公安厅通报称,湖南宁乡县公安局日前破获了一起横跨湖南、江西两省的环境污染案,查扣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0多吨,刑拘14人,目前11人已批捕。
案情追踪
2015年8月份以来,湖南岳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湖南某化工厂的法人代表葛某为了节省处置费用,非法将200多吨危险废液(均为生产农药中间体的化工厂废液)交给彭某某个人进行处置。彭某某通过联系方某等人用大货车运送这些危险废物,并联系魏某 、易某等人将这些危险废物进行直接焚烧等非法处置。彭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分十几次将上述两公司的200多吨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长沙、湘潭、株洲、益阳、衡阳、江西新余等地进行非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
2016年3月7日凌晨,宁乡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宁乡县灰汤镇一村级公路上发现20多吨桶装废液,有些已经泄漏,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接警后,宁乡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联合宁乡县环保局进行现场处置。经县环保局对该批废液抽样检测,发现其PH值小于2,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标准,该批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因行为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宁乡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至县公安局。
2016年3月9日宁乡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相关案情上报至长沙市局和湖南省公安厅。
2016年4月21日,蹲守民警获知一条重要线索:晚上会有一车废液从岳阳某化工厂运往益阳沅江市,且涉案人员与之前送危废到宁乡的为同一伙人。省公安厅的统一调度,专案组兵分三路对涉案人员、车辆进行蹲守、跟踪、抓捕,在长沙、益阳、岳阳等地分别抓获葛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益阳沅江当场查获正准备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
4月26日至28日,专案组在株洲、衡阳、岳阳等地抓获易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衡阳市衡山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60多吨,在长沙市榔梨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5月10日,公安部将该案定为3.09案,列入第二批环境污染类督办案件。
5月11日至13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案组远赴江西省宜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聂某,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9、河北唐山涉危废环境污染案:危废中介犯污染环境罪被追究刑责!
基本案情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某等六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陈某某、杨某某、马某某、张某某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以污染环境罪的共犯论处。
案情追踪
2014年至2015年初,被告人陈某某利用霍某提供的青岛新天地固废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资质、伪造的该公司授权委托书以及江苏涟水县恒安汽车运输公司的危废运输资质与江苏博泰药业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危废处置及运输合同。
被告人陈某某从江苏博泰药业有限公司运出危险废物共计1100余吨,其中760余吨由孙某某(已移交江苏警方另案处理)联系运送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瞬发泡花碱厂进行非法处置(已移交江苏警方另案处理),剩下的319.7吨危险废物被告人陈某某于2015年9月9日委托被告人杨某某找客户进行非法处置,并承诺给其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