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关注 » 环境监察 » 正文

福建晋江查获两起偷倒石渣水案 4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叶兴灿  浏览次数:6935

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环保中队近日查获两起利用罐车违法倾倒石渣水案,涉案罐车已被镇政府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扣留。

2016年12月8日晚上9时许,内坑行政执法中队在巡查时发现,贵州人陈某立雇佣向某科将石渣水倾倒到内坑镇白垵村尖仔山等外环境。执法人员当场扣押罐车,并向内坑环保中队通报。

12月14日10时许,郭某墘授意贵州人张某茂正利用罐车在同一地方倾倒石渣水,被内坑环保中队当场查获。经查,这些石渣水主要来自南安市水头镇和官桥镇等数家石材厂,因尖仔山没有任何防渗漏措施,石渣水会向土壤中渗漏,也会沿着斜坡和水沟排入下洪溪支流。

执法人员现场对倾倒的石渣水采样监测。经监测,石渣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悬浮物SS分别超《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0.6倍和8.5倍。

陈某立等4名涉案人员倾倒石渣水的违法排污行为违反了《固体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外,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12月27日,公安机关已对这4人各行政拘留14日。

QQ截图20170112092405.jpg

(原标题:晋江现场查获两起偷倒石渣水案 4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