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将每月公布一次各省(区、市)排查工作进度以及排查结果审核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或严重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调查和信息录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胡建坤 010-58933609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贾小梅 010-66103040
附件: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漂浮垃圾、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2.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工作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