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1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2016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研究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安排2017年环保重点任务。陈吉宁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以更有效方式方法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用环境质量改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以宽广的全球视野、深厚的民生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多次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气象新境界新思路。特别是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再次作出长篇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一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强调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体现了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殷切希望,提升和深化了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和认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多次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这次会前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我们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环保责任,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着力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不断改善,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陈吉宁说,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要求,必须强化“四个意识”的自觉性。要在政治上认识我们的责任,建设生态文明、解决环境问题是党的宗旨的一部分,是我们不容推卸的职责所在;要从大局上找准我们的定位,落实环境监管这一首要职责,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向中央的大政方针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并落实到每一件环保工作上。
陈吉宁说,2016年环境保护任务异常繁重,工作量大面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环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抓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布置环境保护工作;抓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落实企业的排污守法责任;抓落实,对重点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抓底线,优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应对环境风险;抓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取得了以下具体工作进展。
第一,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国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4.58万辆,完成全年淘汰任务的106.5%;加强区域联防联控。2016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0%,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面推动落实《水十条》,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启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排查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5.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减少2.3个百分点。组织实施《土十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启动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第二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编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启动详查工作;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初步实现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国家层面对11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970亿元。完善政策和标准技术体系。健全环境信用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布5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标准达1732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 358家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全部完成脱钩。
第三,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在环境保护督察方面,完成河北省试点及第一批对内蒙古等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刚刚结束第二批对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督察进驻,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面,河北、重庆率先启动改革实施工作,在环境监察体系、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生态环保委员会、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方面,已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初步构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启动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在京津冀部分城市开展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在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开展流域试点,海南石化行业试点已经启动。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全面完成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监测事权上收任务;建成由3186个监测断面组成的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网,完成22000个基础点位布设,建成约15000个风险监控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方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各省(区、市)均已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面,印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等技术规范,在吉林等7省(市)开展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