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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薇  浏览次数:13587

针对末端治理,本技术政策提出了铅烟、铅尘的常规处理工艺,并根据环境管理要求新特点,提出了二噁英和硫酸雾等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要求。

原则三:规范资源再生利用,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技术政策要求铅蓄电池再生企业在多个环节应预防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源头上鼓励废铅蓄电池再生企业推进技术升级,提高再生铅熔炼各工序中铅、锑、砷、镉等元素的回收率,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再生过程鼓励采用离子交换或离子膜反渗透等处理技术回收利用废铅蓄电池内的废酸。并要求在废塑料、废隔板纸和废橡胶的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等工艺中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

记者:《技术政策》如何引领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

答:实现铅蓄电池生产的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是技术政策的核心,也是铅蓄电池生产污染防治的灵魂。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过程的角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铅蓄电池的生产过程。

因此,本技术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清洁生产的要求,强化监测监管,鼓励铅蓄电池行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通过自主创新或者采用国家推广的清洁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防止环境污染。本技术政策引领铅蓄电池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技术政策明确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同时明确了铅蓄电池生产工业整体设计方向、铅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的推荐工艺、环保技术和设施的选择等内容,为铅蓄电池行业技术改造升级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2.加强技术引导和调控

该技术政策基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2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等指导目录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提出优化铅蓄电池产品的生态设计,逐步减少或淘汰铅蓄电池中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鼓励采用减铅、无镉、无砷铅蓄电池生产技术,自动化电池组装、快速内化成等铅蓄电池生产技术和卷绕式、管式等新型结构密封动力电池、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等生产技术。同时鼓励研发新型板栅材料、电解沉积板栅制造技术及铅膏配方,干、湿法熔炼回收铅膏、直接制备氧化铅技术及熔炼渣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

技术政策鼓励符合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发展所需的先进、低能耗、短流程、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与设备的发展,推动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发展和环保治理水平的同步提高。

此外,我国铅蓄电池行业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尽快开发性能可靠、造价合理、操作方便、维护容易的快速检测技术与系统。针对上述问题,本技术政策也提出了鼓励研发废气、废水铅、镉、砷等污染物快速检测与在线监测的技术研发方向。

记者:《技术政策》的亮点是什么?

答:实现铅蓄电池生产的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是技术政策的核心,也是铅蓄电池生产污染防治的灵魂。从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过程的角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铅蓄电池的生产过程。

1.技术政策明确了铅蓄电池生产工业整体设计方向

技术政策指出,“优化铅蓄电池产品的生态设计,逐步减少或淘汰铅蓄电池中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生态设计,也称绿色设计或生命周期设计或环境设计,是指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之中,从而帮助确定设计的决策方向。

生态设计要求在产品开发的所有阶段均考虑环境因素,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最终引导产生一个更具有可持续性的生产和消费系统。

2.技术政策明确了铅蓄电池清洁生产的推荐工艺

技术政策结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技术标准文件的相关规定,指出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过程中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对部分系统提出了自动和密闭的要求,也对相应工序的收集系统提出了自动化及安全控制要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保证企业生产环境和周围生态环境。

3.技术政策明确了铅蓄电池生产工业环保技术和设施的选择

本技术政策分别针对铅蓄电池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进行了技术推荐。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本技术政策不仅明确了铅烟、铅尘的常规处理技术和设施,并根据环境管理要求新特点,提出了二噁英和硫酸雾等污染物的处理技术和设施要求,为铅蓄电池企业技术选择提供了依据。

水污染防治方面,含铅等重金属废水属于一类污染物废水,按照《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应在其产生车间或生产设施进行分质处理。生活污水一般与生产废水分开采用生物法的处理达标排放。为了控制外排总量,含有不同类的重金属成分或浓度差别大的废水应该分质处理。不得将含不同类的重金属成分或浓度差别大的废水混合稀释。

固废处置利用方面,针对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的产污节点,本条款提出了该行业所产生的相关含铅废物种类。同时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相关要求,本政策提出了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应该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安全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

记者:《技术政策》中提到的“清洁生产”应参照何标准执行?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电池等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2015年第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第87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行业》(HJ 447-2008)已停止施行,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应执行《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本技术政策鼓励铅蓄电池企业应达到 “一级清洁生产水平”,体现了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性,以期通过推进该行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规模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企业。

同时,结合环境技术管理的发展趋势,政策还提出应“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以适应当前污染防治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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