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今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维仰于1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显示,张维仰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1,030,624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广晟公司,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8%。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3.5亿元,转让价格为22.126元/股,而当日东江环保收盘价为17.56元/股,溢价26%。
交易完成后,广晟公司持有东江环保1.34亿股,占公司总额的15.12%,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张维仰持有1.21亿股,占公司总额的13.6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东江环保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晟公司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广晟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化,唯其实际可支配的表决权所对应的61,030,62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8%),由本次变动前的张维仰持有变为广晟公司直接持有,即广晟公司获得了该61,030,624股股份所代表的完整股东权益。
2015年10月28日晚间,东江环保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张维仰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