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环保局日前印发《2017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今年3月31日前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同时首次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根据《方案》,恩施州各县(市)环保部门将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排查,确定辖区内申报登记企业(单位)名单。
根据名单督促、指导所辖企业申报基本情况和年报信息,申报内容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各有关企业(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方案》提出,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申报登记过程中有意少报、漏报、瞒报的企业(单位),州环保局将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申请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格,不为其出具包括信贷、生产许可证等各方面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