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地方新闻 » 正文

大连即日起进行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并接受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2  来源:央广网   作者:田彤 张四清  浏览次数:11010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即日起至3月15日,大连市环保局联合大连市卫计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乱排乱放、无证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并加强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和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因具有感染性或毒性的危险特性,被列为危险废物。

据了解,目前大连市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采取高温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每年焚烧处置的医疗垃圾5000――6000吨。但全市部分地区仍然存在着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乱排乱放和非法收集、利用、处置等现象,存在着环境安全隐患。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将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以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储存、集中处置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工作挂钩,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医疗废物,决不让医疗废弃物去向不明。

大连市环保局和卫计委强调,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严厉打击。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