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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专项整治医疗废物 成立行动小组 严格落实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吕燕 王云峰  浏览次数:11126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梅河口市医疗机构环境监管,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环保局与市卫计局、市检察院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检察院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联合印发了《梅河口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时间、任务和重点,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职责,确保实现专项整治目标。

经市环保局与市卫计局联合排查,最终确定梅河口市医疗卫生机构整治对象共29家,其中8家达到了环保要求,其余21家医疗机构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未批先建和配套的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等。截至目前,12家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的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9家未批先建医疗机构已有5家进行了备案。市环保局已对整改完毕的医疗机构排放的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未批先建的医疗机构环评审批手续陆续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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