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17年工作目标是全区地级城市医疗废物收集实现全覆盖,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重金属排查率100%,废弃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达标率稳步提高。
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稳步推进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提升管理水平,现将《2017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努力开创全区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区地级城市医疗废物收集实现全覆盖,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率达到100%,重金属排查率100%,废弃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达标率稳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挂牌督办企业整改工作。
坚决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加大对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办事项的日常督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办事项。
(二)着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1.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开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区6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实现危险废物在线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推进实施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监管。积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实施电子转移联单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监管水平。
2.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全区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促进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达标率稳步提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3.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取消危险废物区内转移审批。全面推行电子联单,实现危险废物区内转移电子化。优化危险废物区外转移审核程序,明确区、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效能,做好服务与监管。
4.加大医疗废物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强化5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情况的监管。重点解决固原市医疗废物收集未覆盖的问题,实现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安全处置。切实推进全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5.深入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全区5家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现场检查工作,统计各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的收集情况。积极推进全区机动车维修、拆解、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讯电信、旅游景区等行业和单位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协调落实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工作。
6.开展全区已备案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鉴别机构工作程序的规范性,持续发挥危险特性鉴别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稳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1.开展全区运行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排查工作。对全区已关闭和封场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进行调查,确定已关闭和封场的贮存、处置场位置、大小、数量和管理情况,并建立监管档案。
2.开展全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督导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实行分类堆存和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保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规范运营和达标排放。
(四)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对国控、区控31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和国家相关要求。
(五)大力提升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摸清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情况,初步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数据库,理顺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体制,确保全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按照《关于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监管及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督促相关企业按季度上报易制毒化学品和毒品销毁情况。
(六)扎实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安全。加大对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企业拆解处理活动。
(七)开展固体废物领域审批审核工作情况专项督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口固体废物审批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补贴审核等相关涉及固体废物领域的审批审核工作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