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关于公布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已经印发。通知对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43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81家名单予以公布,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认真贯彻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按照《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现状,现将筛选的全区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43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81家名单(详见附件1和2)予以公布,请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按季度对各辖区固体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规范化管理及违法信息等情况在相关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遵循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以“区域防控、科学管理、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辖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堆、乱放、污染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规范处置与科学管理,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附件1:自治危险区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附件2:自治危险区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