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指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固体、液体废弃物:a.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b.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
根据发改委和环保部2016年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成分复杂。其中,医疗废物被列为1号危险废物。
我国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长期重视不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简单贮存或直接排放状态。
1)我国现行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现状
我国现行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现状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
1将医废卖给小贩
由于缺乏监管力度,管理不严等问题,同时医废回收环节又有较大的利润空间。有些医废经过简单的处理,然后通过简单的包装,便重新成为新的“医疗用品”,被再次投入市场,从而造成了污染隐患。还有部分医疗塑料制品,在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便被制成饮料或食品的塑料包装,这样也会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
2随意丢弃医废
由于相关单位监管不严,尤其在较为偏远的地区,有些医废被随意丢弃,由此带来健康安全隐患,直接危害到人体健康。
3将医废混入生活垃圾
医废与生活垃圾的界限不清,而实施环境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便是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中、小型医院仍没有严格贯彻《消毒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没有分类收集医废,因此造成了部分医废夹杂在生活垃圾中,流入社会,给人民健康带来隐患。
4直接焚烧填埋医废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等标准进行集中处置。但是目前仍存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采用直接焚烧或直接填埋等方式处置医疗废物,直接焚烧医废后会产生大量的二恶英等有害物质,随之带来二次污染。同时,一些具有损伤性医废,如镊子、针灸针、针头是不可燃的,只能通过掩埋来处理这些医废,但是这样又会污染地下水源。
5集中回收处理医废
集中回收处理是指,由指定的专业企业集中对某个地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理。这种模式最终产物主要可用于工业原材料的再生产。目前来说它是最合理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模式。但由于管理松散、责任不明确,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回收网络不完善,处理设备不先进等。在处置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弃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理。
2)我国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健康状况的提高,在临床上广泛地应用了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给处理医废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医废管理技术水平、硬件水平等滞后于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这些也就造成了我国医废处理和管理水平的滞后,随之也带来了目前我国医废回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医院内部管理混乱
目前相关的医废管理法规要求,一方面医疗废弃物要首先在医院内进行简单的无害化处理,包括消毒,毁形处理等。同时,大部分医疗机构由后勤部门管理医院废弃物。此外,一些医疗机构没有严格消毒处理医废,医院相关医废管理部没有直接参与到监督检查工作当中,而聘请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临时工专职或者兼职负责处理医疗废弃物。
2医废分类收集体系不完善
医废分类收集是医废处理中比较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型医院仍未重视这点,经常会将医废当做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两者混杂在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另外国内一些发达城市的医院对于医废的收集工作也仅仅处于起步阶段。
3不够重视医废的危害性
由于相关健康卫生知识普及的程度有限,人们目前不够重视医废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危害性。比如将医院随意丢弃的己经使用过的输液瓶当做家用容器,这可能会导致家人感染。另外,一些医务人员对医废真正的危险性仍然认识不足,只是简单的了解医废的危险性,因此在医务人员处理医废的时候,仍然会发生随意丢弃医废,消毒不合格这类的事件。
4相关法规和监管不健全
国内目前主要由环卫、环保、卫生三个部门来共同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但是这三个部门在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方面分工仍不太明确,这也导致了国内医疗废弃物管理发展较为缓慢。另外,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仍处于试行阶段,目前该条例缺乏相关实践,因此其指导性仍显不足。
5可回收制品没有得到科学的回收利用
很大一部分的医疗废弃物是可以进行回收处理利用的,但却没有得到合理回收处理,或者回收处理手段不科学,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6运输过程及物流网络的问题
医疗废弃物回收物流不同于其他废旧物资回收物流。首先,对用于回收医疗废弃物的运输设备和包装容器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例如要求包装能够防止医废泄漏、腐败发臭和疾病传染,因为目前医废收集袋普遍过薄,这会很容易导致医废渗漏。另外医废运输设备也需要专业化配置,由于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必须在废弃物产生之后48小时内完成,所以医疗废弃物回收物流网络是带有时间限制的。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回收物流网络,目前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没有针对性的研究。
7处理费用问题
关于我国医废处理费用收取标准方面,目前有两类标准,第一类标准是按医废重量收费;第二类标准是按相关医废产生的医疗单位的床位收费,并且处理费用在全国各地也相差很大,而且并未正式纳入医疗成本。比如参照床位收费的标准时,一些医院就会将生活垃圾等一并拉到医废处置企业处理,焚烧设备就会超负荷运转,从而提高了医废处理成本,增加了处置企业的负担。如按重量收费,就出现与上述相反的现象,无形中给医疗机构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尤其是中小型医院医疗经费原本有限,收入也不高,使得许多医疗机构将医疗废弃物完全交由处置企业的自觉性大打折扣,再加上监督管理的不到位,使得大量医废得不到无害处理,而与生活垃圾一起流入社会,从而造成健康卫生隐患。因此处理费用标准不明确不一致,也是导致医疗废弃物不能完全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3)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目标
十六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2002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096万人;
“2011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1.27%,比2002年上升了12.1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为67,079万人,比2002年增加了18,867万人。
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使我国医疗废物处于高位增加阶段,这些都加剧了我国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紧张局面。
根据环保部等四部门发布《“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要加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所有县级市和县(旗)医疗废物要统一收集处置。难以实现统一收集处置的,鼓励采取高温蒸汽处理、化学消毒和微波消毒等非焚烧方式,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到2015年底,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和直辖市)医疗废物要基本实现无害化,基本建立较完善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和收费制度。
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场运行费用呈逐年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