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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广东省政府  浏览次数:7350

(四)加强督促检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整改和通报。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中期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非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政策性搬迁改造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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