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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间任务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新锐大众   作者:周艳  浏览次数:4492

   近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下称《方案》),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摸清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

  《方案》提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包括: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排查并妥善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排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在排查方式上,各市先开展自查,省级再进行核查。

  在进度上,根据《方案》,2019年4月15日前,各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清单。5月15日前,组建省级核查组,对各市自查情况进行核查。5月31日前,省级核查组全面整理排查期间收集的文件资料、现场核查材料等,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排查报告、形成问题清单报省政府。之后,按程序向有关市反馈核查意见和问题清单,各有关市在核查意见反馈后1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据悉,当前,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形势十分严峻,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不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期间,发现多起危险废物违法填埋、转移等问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方案》提出,2019年,中央将启动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有效发现问题、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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