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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及相关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环境保护》  作者:王圣 岳修鹏等  浏览次数:4575
核心提示:摘要:随着我国区域城市群协同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化发展程度逐渐提高。垃圾处理处置的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作为垃圾无害化、清洁化处理的方式之一,垃圾焚烧发电因为减量化程度高、垃圾处理能力强等优点,已经逐渐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但是当前我国垃圾发电产业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项目选址困难等,容易影响产业的健康发展.分析问题并提出有效建议,对促进垃圾发电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家重点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城镇化战略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化发展程度逐渐提高,近年来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许多城市已被垃圾所包围。十九大报告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章节中将垃圾处理问题列入了“突出环境问题”,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如何合理有效地处理垃圾已成为政府及公众关心的环境保护焦点问题。当前,在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下,垃圾焚烧发电逐步显现出较大优势,形成了具备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垃圾处理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现状我国自1985年在深圳首次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以来,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与探索,在最近几年才形成稳定的产业格局。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73个,分布在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3个省会城市、113个地级城市以及74个县,并网装机容量合计543万千瓦,年发电量约298亿千瓦时。543万千瓦的垃圾发电项目,年垃圾处理量超过8000万吨,占全国县级以上城市与城镇(不含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量比重30%以上。

截至2017年6月,合计投产项目296个,装机容量624.8万千瓦,预计到2018年初,装机容量将超过68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350亿千瓦时,年垃圾处理量超过1.05亿吨,占全国城镇垃圾清运量的比重为35%以上。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则提出了垃圾焚烧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明确在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布局529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022万千瓦;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截至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因此,从宏观总体而言,全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垃圾处理的一种主流方式。

从发展速度与规模而言,我国目前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垃圾处理量“三大总量”均居世界第一;从发展质量而言,我国当前垃圾焚烧发电的焚烧炉、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和固废处理等工艺和环保最新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区域分布而言,垃圾焚烧发电的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主要分布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内地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大型城市;就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及垃圾处理能力而言,近5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单机容量规模、单位垃圾处理能力、处理单位垃圾产生的发电量均大幅增加;从发展空间而言,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增长动力转换、推动动力变革,垃圾焚烧发电发展空间仍然巨大。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存在的环保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仍显困难

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与标准要求,垃圾发电厂选址必须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对选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要求,在城市建成区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另外,对于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也不鼓励建设垃圾发电项目。

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项目选址难落地难等问题也日趋突出。同时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殊性和公益性,在保证焚烧炉可靠、稳定、连续运行外,还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其中既有规划因素,也有环保因素。近年来,由垃圾电厂选址造成的信访事件日益增多,杭州中泰、湖北仙桃、天津蓟县、北京六里屯、南京天井洼等,各地民众均以环保问题为由,以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质疑与反对。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因环保因素仍然显得困难。

垃圾焚烧发电相关的制度政策有待健全完善

垃圾焚烧发电是与民生相关的重要新能源产业。我国已经从产业政策的角度基本明确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2016年以来,国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支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

但是,作为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续工作,垃圾分类回收相关的办法尚未明确与实施,没有足够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让垃圾分类普适化,无法为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相应的设计、制造规范、标准和各种投资、税收、补贴等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垃圾处理补贴政策,在恶性竞争下出现了不稳定现象。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来看,针对各自的垃圾焚烧发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是关键,没有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垃圾焚烧发电难以产业化。所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程、规范和经济政策亟待完善。

垃圾焚烧发电难以保证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垃圾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其中包括新建和现有(2014年7月1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环评文件已获批准的垃圾发电项目)项目。对于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比较成熟,已经能够达到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可靠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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