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个省市地区发布了关于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的相关通知、方案,工业园区治理提上日程,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生产、存储、排放的化工企业成为重点排查对象。4月8日,连云港市也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从连云港市工信局获悉,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连云港市将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灌云灌南化工园区企业整治标准,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包括化工生产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切实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整治的主要方向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相关园区和企业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排查。各县区、功能板块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环保、安全、消防整治标准,逐条对照、逐企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企业要切实落实污染物防治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对申报、台账、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境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并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埋或倾倒、遗留固体废物的情况。对环保手续不全、一年内有多次环境违法、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超标排污的、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企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未完成政府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经县区政府(管委会)会审通过、安全手续不全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消防手续不合法、消防设施不完好、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治。
连云港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期间,市各相关部门将强化协调指导,推动化工企业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功能板块对自查发现达不到安全、环保、消防要求的化工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仓储企业,要责令立即停产,并督促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停产企业整改到位后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复产。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内已通过核查复产的企业,要立即全面停产整顿。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组织企业自查和行业安全检查。企业自查或行业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整治到位后按规定程序申请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