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助力“健康小康、文明生态”赤城建设,从3月上旬开始,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迅速安排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行动。
截至目前,该院累计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4件,推动卫计和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违规收集、贮存和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并采取行政罚款、下达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方式责令整改医疗机构7家,专项监督行动成效明显。
专项监督行动中,该院将公益诉讼职能与服务和保障民生结合起来,突出药品安全和生态环保两大监督重点,聚焦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关键环节依法履职。履职过程中,该院检察长黄强亲自调度部署,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公益诉讼办案组,一路深入到卫计部门详细了解辖区内登记医疗机构现状,通过现场座谈和查阅档案资料,迅速摸清辖区26个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另一路深入县城5家医疗机构、21家乡镇卫生院、私营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实地走访和调查,通过翻阅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暂存处置、处理流程、岗位管理职责等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分析统计,经过比对,发现有个别医疗机构未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遂将这些医疗机构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实地调查中,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着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不规范;医疗废物露天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未按规定建立医废暂存间、医废处置不及时;医疗废物暂存点外墙上面危险标志不规范、标志尺寸不符合标准、处置流程图没有上墙;医疗废物管理未签订责任状;医疗废物暂存超过规定时间等管理不规范和医疗废水未按规定处理即直接排走等突出问题,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而负有监管职责的卫计和环保部门对上述行为并未依法实施有效监管。
为此,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陆续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建议环保和卫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第一时间堵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的漏洞,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医疗废物的处置意识,防止环境污染情况再次发生。期间,该院还指定专人进行跟踪问效,督导落实,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强化内部监管执法活动,形成污染防治合力,实现了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的有机统一。
国务院第380号令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专项行动中,该院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为指引,与卫计和环保等行政监管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对接,形成了良性、互动、积极的沟通氛围,卫计和环保部门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行动表示出极大欢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不仅出于对公益的保护,也是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一种督促,把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萌芽,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疾控中心主任吴建明表示。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涉及医疗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其损害后果不可估量,这次专项监督行动及时发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中的监管漏洞、安全隐患,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是对监管部门的有力督促,通过积极推动相关问题源头治理和整体改进,切实防止和杜绝了因医疗废物外流和管理不当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