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存在着严重影响。此次哈尔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被列为普查对象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有164家,主要涉及印刷、机械加工、医药、化工等行业,在哈尔滨市涉及工业污染源的8409家中,占比1.95%。虽然数量较少,但产生的危险废物如果不进行有效处理处置,将产生很大危害。
据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统计,2017年全市共产生53461.7吨危险废物,加上2016年年末储存的20087.2吨危险废物,2017年送持证单位处置量为73548.9吨。工业源危险废物主要成分为:废酸碱、废矿物油、废染料涂料、重金属、医疗废物、实验室废液、表面处理废物以及其他废物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危害主要有3个方面。第一,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险废物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第二,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第三,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以医疗废物为例,哈尔滨市对医疗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处置,都需要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截至目前,哈尔滨市9区9县2161家医疗机构(除大型医院外,还包括社区医院、私人诊所、宠物医院等)产生的医疗废物,都送到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处置企业,经过千度高温达到气化,并严格控制空气排放。每天全市有近60吨医疗废物经过无害化处理。由此产生的热能也不会被白白浪费,还会利用这些热能作为部分地区供暖等使用。实现了能源的高效利用。
近年来,为了稳步推进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近600家企业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注册,实现危险废物管理网上填报;联合市应急办、安监、消防等多个部门组成应急指挥部,完成电碳路原电碳厂厂区内22只废氯气钢瓶妥善处置;对利用核技术的单位、企业进行抽检,下达19条整改意见,按要求注销2家单位的许可证,完成3家辐照装置单位16枚Ⅰ类放射源和2家放射源场所的退役,新增放射源10枚,加强对医疗行业辐射监管,下达整改意见46条。随着哈尔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工作人员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严格的数据审查,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