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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12家危废处置单位为“托底”单位 松江小微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蔡新华 凃梦宇  浏览次数:3550
核心提示:小微企业的危废如何处置?这是生态环境部门和小微企业共同面对的难题。近日,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经多方协调与沟通,最终确定了12家危废处置单位作为域内危废处置“托底”单位,并将名单告知了区内产废单位,让小微企业吃下“定心丸“。

    “太方便了,有了这些‘托底’单位,我们再也不用为如何处理危废犯难了。”当松江区一家颜料公司签下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后,企业负责人禁不住点头称赞。他还告诉记者:“原先得找中介付两万元的中介费,现在区生态环境局给了我们这个危废托底处置单位名单,我们可以按需联系,解决了大难题。”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整个松江区之前只有一家焚烧处置单位,2017年4月关停后,区内产废单位焚烧类危废处置成了难题。”这让小微企业没有了方向,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寻门路,不仅可能会上不良中介的当、花冤枉钱,而且存在不规范处置的潜在危险。

  为了服务好区域内产废企业,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对产废企业及危废处置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产废单位座谈会、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危废管理及处置现状。最后,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联系上海市29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确定了12家企业作为“托底”单位。

  就在数天前,这12家危废处置单位与松江区签署了《松江区危险废物托底处置服务备忘录》,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范围内,不拒签松江区内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为松江区产废单位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少、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有困难的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托底”服务。

  同时,承诺在公示处理价格范围内与松江区产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保证在处置合同之外,不再签订或委托第三方签订额外收取处置费的协议,确保中小产废单位的危废能够得到有效处置。

  “托底”危废处置不仅消除了非法中介的乱抬价现象,而且将松江区危废处置工作做实,杜绝了危废污染问题产生的源头。“签了合同后,需要处理危废时只要提前打个电话预约,他们就会上门来处理了,我们可以省很多精力。”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本身危废生产量就不大,一年产生的危废大概也就700公斤左右,因为量小,一些危废处理单位不愿意处理,他们只能将危废一直存着,也担心有隐患。现在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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