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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污水处理费将逐步“涨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6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姚一鸣   浏览次数:725
       我们的生活总是免不了产生污水,而对污水的处理则考验着城市的公共环境服务能力。3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十二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其中提出到2015年,合肥市要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规划同时要求,今后,安徽省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污水管网将达1.4万公里

安徽省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要达到什么目标?规划中说了:到2015年,安徽省设市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其中,合肥市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而对于城市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合肥市得达到70%。

据了解,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污水管网总长度将达到14122公里,所有新建的污水配套管网要采取雨污分流。此外,对于老城区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当地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城镇排水规划和旧城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淮河巢湖流域重点改造

按照规划,我省要全面完成淮河、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到2015年,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安徽省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要按照巢湖、淮河重点流域设区市、县城(县级市),新安江、长江流域设区市、县城(县级市)的顺序实施。

不仅如此,巢湖、淮河重点流域、重点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还得根据流域规划制定的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选择具备除磷脱氮能力的工艺技术。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还要同时设计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方案,并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

污水处理费将提高标准

关于污水处理的收费政策,规划也有所提及——我省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并研究将污泥处理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纳入收费范围。据了解,目前我省多个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是与水费合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提高标准,就意味着居民用水可能要多花钱了。

另外,安徽省还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长期不能投入运行的,将暂缓该城市项目环评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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