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威胁着我们当前的生存环境。对于危险废物污染的控制已经迫在眉睫,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种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以及人类产生的危害。本文先对危险废物进行概述,然后对我国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的现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对策,以供参考。
1、危险废物概述
1.1危险废物的定义
危险废物,各个国家及组织对其有着不同的界定,联合国环境署将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世界卫生组织则将危险废物界定为:“危险废物是一种具有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废物,需要特殊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以免引起健康危害或产生其他有害环境的作用”。在我国,危险废物,即是指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经国家鉴定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1.2危险废物的危害
鉴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传染性等特性,它对空气、水源及土壤会造成较大污染,同时还可通过各种方式破坏生态环境、并危及人类健康。概括而言,危险废物的危害大体可表现在下列两个方面:首先,破坏生态环境。任意排放或贮存危险废物,既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其对周围环境、土壤及水体等,也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污染,使该地的环境功能等级下降,其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其次,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危险废物中往往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通过直接接触、呼吸等各种传播渠道,均可被人体所吸收,并对人类健康埋下巨大的隐患,很多长期中毒或致癌等疾病,均是由重复接触危险废物引起。
2、我国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的现状
虽然我国一直没有忽视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治理,然而在相关工作上的投入力度却远远不足,难以保证危险废物污染防控效果,环境形势也始终得不到根本改善。
2.1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理应详细说明相关部门的权责,要求其对危险废物的各个处理环节予以严格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和弥补工作中的疏漏之处。可是由于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既不能对危险废物处理流程进行规范,又不能对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加以及时解决,致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效果不佳,生态环境更容易遭遇气象灾害的侵袭。
2.2危险废物底数不清
一般来说,工业生产是产生危险废物的重要原因所在,可是有些企业对于危险废物的认识不到位,将垃圾和废弃物统一进行处理,不但造成了资源浪费问题,而且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不当,环境污染问题就会随之来临。发生这类现象在于我国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上的宣传力度较小,对于企业报送数据的要求不够严格,难以唤醒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有关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也是亟待加以完善的。
2.3处理能力有限
检验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需要综合多角度予以考量,首先是处理设备老化现象较为严重,新建设备的选址相对困难,难以得到公众的支持,现有设备的处理能力远远无法满足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其次是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发展势头缓慢,在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方面有着较大的改进空间,需要政府部门能够加大监管;最后是所用的技术手段缺乏先进性,危险废物处理效率不高,污染问题就会随之产生,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对策
尽管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起步晚,但其发展速度快,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迅速,在界定与鉴别上多采用国际标准。在法律制度与管理单位设置、进出口废物管理上生成完整的法律结构与组织机构。在危险废物应用、处理处置技术、宣传教育、专业培训上进步显著。伴随着管理制度的提高、体制的完善、研究工作的开展,我国危险废物管理逐渐趋于专业化与制度化,给予了高度重视。
3.1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行业发展提供大力支持,这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走向科学化、高效化发展之路的必要前提。一方面,要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职责划分给相关主管部门,使其认识到自身肩负的重大使命,在危险废物的登记、审批、处理等环节中加强监管,确保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简化危险废物登记和审批流程,增强各个环节之间的关联性,以达到节约时间和成本的目的,这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就会迈上新的台阶,因管理缺失引发的各类问题也会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3.2减少危险废物量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将立足于制度与经济上进行危险废物污染,倡导企业展开清洁生产,尽量避免与降低危险废物产量。另一方面,做好经济划分与设计,定时编制并公布一定时间中取缔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名录。此外,针对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技术与工艺进行淘汰,从根本上降低产量。
3.3提升固体废物利用率
提倡各单位在资源与废物利用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注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进先进处置技术进而实现资源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政府单位应设定专项科研基金,倡导企业、院校、研究院等研发新的技术,推动工业园区废物循环利用设置应用。
3.4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固体废物处理结构
注重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制度完善,例如: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在线监督、行政审批系统等。构建省内废物生产、处理处置、资源化联网监督控制与数字化建设,促进废物界定、处理和资源化开放的公共检验平台,进而达到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做好第区域固体废物产量与预测量、处理水平匹配研究,根据不同区域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特征,综合考量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的处理水平与服务水平,完善固体废物处理结构。
3.5注重技术与人才培养
在各省市设置危险废物鉴定中心,通过支撑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合理编制与管理类技术研发。例如:国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现状调研与废物资源产业集中区域环境承受能力评价。另一方面,投入到固体废物基本技术研发中,主动推广研究、试点,污染防治新技术。注重技术研究、创新基地、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措施。
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自从国家成立环保督查组以来,危废处理、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频繁被曝光,对危险废物的有效管理与处理处置已成为环保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处置单位应该在危险废物入厂前就对它们有较为详细、清晰的认识以及初步制定出较为合理的处置方案,在废物入厂后对其接收、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各项环节加以严格的控制与管理,从而确保他们均能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