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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填埋 海口污泥综合利用中心下半年将开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4  来源:华夏经纬网  浏览次数:912

    2013年是海南省确定的又一个“项目建设年”。记者从海南省水务部门获悉,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明年投入使用。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性报告、环评、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等各项前期事项,已经具备开工条件。

  综合利用中心下半年开建

  经过几年的建设,海南省已建成了29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08万吨,每年产生20万吨污泥。目前,海南省污泥的处理方式主要通过填埋,因为没有经过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为巩固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的治理成果,省水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提出尽快解决海口及周边市县污泥处理的老大难问题。

  据悉,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立项,并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1.4亿元,其中国家计划投资8600万元,目前中央一期资金3000万元已下达海南省,二期5600万元也将于今年下达,年处理污泥能力为12万吨。选址在海口市狮子岭飞地工业区。目前,项目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环评,准备下半年开工建设。

  将节省大量治污费用

  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承担省内60%的污泥处理任务,解决海口、文昌、定安、澄迈、临高等周边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肥料的处理问题。每年可将12万吨污泥废料100%转化为4万吨农业肥料和8万吨无害土壤。

  据了解,海南省还将建设海口片区、三亚片区、琼海片区、儋州片区、三沙点“4区加1点”的污泥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全省的污泥废料100%无害化处理。

  据介绍,海口市城市生活污水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每年生成污泥约4万吨,大部分通过填埋,小部分被利用搞有机化肥。传统填埋和焚烧的方式不仅费钱,而且对空气和土地容易产生二次污染。该项目作为海南省重点民生项目,将不仅解决污泥二次污染问题,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还将每年为海口市政府节省近300万元的污泥处理费用和4300多万元的填埋土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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