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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本月20日前开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7  来源:广东新闻网  作者:李怡青  浏览次数:928

2013年5月15日有关媒体报道了《揭阳污水处理不达标被通报》,称揭阳等全国6个城市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达标被通报,并被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记者16日采访了揭阳市,经了解,中国环保部15日公布201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的处罚情况,揭阳市被通报的原因是由于揭阳市管辖普宁市(县级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能按要求建成投运,导致揭阳市被国家环保部通报。

按照广东省去年的总量减排任务,揭阳管辖普宁市2012年底前应完成新建一座中等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但该市未能完成。随着经济不断增长,工业企业的排污量在增加,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会导致水环境恶化。

16日晚揭阳市通报称,目前普宁市成立了“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该市市长胡焕华任组长,环保、城建、建设、发改、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碰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快速推进。

该工程建设于5月20日前开工,2013年底前完成投入运营,总投资2.08亿元人民币。明确普宁市城建局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确定普宁市还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快速高效推进工程建设,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管涉及到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严肃问责。

据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国家污染减排四项指标中与水环境相关的两项指标,大部分涉水排放项目几乎都涉及这两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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