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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政府召开河南省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4  来源:环保部网站  浏览次数:730
       5月23日,河南省省政府召开河南省污染减排工作推进会议,通报环保部和我省对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的处罚决定,分析当前污染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全省污染减排工作。 


    会上,河南省环保厅张庆义厅长通报了环保部和河南省对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并对下一步污染减排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濮阳、漯河市政府和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河南煤化集团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快污水处理厂和电力脱硝设施建设作了表态发言。陈雪枫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雪枫副省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大气灰霾治理等工作都提出明确要求,这既给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也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当前,河南省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高压期、公众环境要求的高涨期、环境问题的高发期,环境保护仍然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迫切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按照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群众健康、提高环境质量水平的“三保一高”工作方针,立足大局,站位全局,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建设绿色中原、美丽中原。 

陈雪枫副省长强调,针对这次环保部减排处罚措施,有关省辖市和企业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工程建设,积极整改落实,争取早日解限。对相关问题仍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省政府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对有关企业责令实施停产治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个企业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强化管理责任,地方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在工作安排上分年度制定减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减排项目建设上强化项目建设督导,在目标考核上落实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部门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有关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监察、财政、商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环保义务,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开展污染减排工作,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 

陈雪枫副省长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上来,务实重干,克难攻坚,确保完成环保目标任务。一是严格目标考核。凡是污染减排目标不能完成的地方,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取消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挂钩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如在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到位,交由干部管理部门予以处理。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把减排指标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导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运。对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采取限批、黑名单、挂牌督办、预警、约谈等措施。三是强化媒体监督。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重点曝光减排工程建设推进缓慢、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地方和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和治污减排的责任意识。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发展改革、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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