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7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市农村污水治理到2015年完成122个美丽乡村创建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为此,2013至2015年,广州将新建296个行政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94个近郊行政村截污工程。
目前广州全市共有1205个行政村(社),其中389个行政村就近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农村污水处理率为 41%,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是广州农村污水治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近郊农村污水治理进展缓慢,远郊分散式的农村污水治理管理不到位,个别设施“带病运行”等。
广州市水务局表示,为达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将适当提高远郊农村污水设施维护的补助标准,对近郊农村污水处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立补助激励机制。并将建设一批示范工程,让农民支持和参与污水治理工作,促进农村水环境得到更好的治理,实现农村“水更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