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社会关注 » 环境监察 » 正文

东莞排污企业“挂红牌”或被责令关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7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李春燕  浏览次数:892

昨日,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电镀、造纸、制革等20类企业被纳入环保信用管理中,环保部门依据废水废气排放情况等14个指标,分别将其评为环保绿牌、黄牌和红牌三类企业,绿牌企业可享优先申请补助等优惠措施,而黄牌和红牌企业的环保业务则将被严格审批,甚至被责令关闭。

该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

20类排污企业将挂环保分级牌

  “通知”中,实施环保信用管理的企业范围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煤炭深加工、电镀、线路板、造纸、印染、洗水、制革等20类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环保局确定并公布。

  企业环保信用每年评价一次,按照各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评价结果会向社会公开,且评价过程不向排污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

绿牌须同时满足12个条件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共有14项指标,包括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情况、固废处理情况、环境污染事故等。环保绿牌的门槛较高。

  企业必须同时满足12个条件: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或全年达标率均不低于50%且主要污染因子超标少于3倍(含3倍)并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的;没有偷排、直排污染物行为;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等。

  只要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但程度不严重;逾期未缴纳排污费等7种情况之一,就会被评为环保黄牌企业。只要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程度严重;虚报、瞒报、拒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私设暗管、擅自拆除或限制污染防治设施等7种情况之一,则会戴上环保红牌的“帽子”。

  对于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会在环境管理中采取倾斜政策,并给予多种优惠。

  对于得到黄牌和红牌的企业则采取分类管理。最严重的,可报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